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3)费用扣除额较宽;
(4)计算简便;
(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的纳税义务
3.居住天数和工作天数的判定
(1)计算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依照税法或税收协定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
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计算其境内工作天数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4.所得来源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6)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
(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区分不同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工资薪金所得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1.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采用定额扣除的办法;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
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法。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经典习题】
1.(《应试指南》第二章P98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年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并在境内居住满1年不满5年的个人
【答案】B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2.(《应试指南》第二章P99单选题)爱德华先生2016年9月3日来中国任职于境内的某大使馆,2016年10月26日离境,爱德华先生境内居住天数、境内工作天数分别为()。
A.54天、53天
B.53天、54天
C.52天、53天
D.53天、52天
【答案】A
解析】9月份居住天数为28天,工作天数为27.5天,10月份居住天数为26天,工作天数为25.5天,因此境内的居住天数合计为54天,工作天数合计为5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