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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至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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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至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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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9〕第7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现将2019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证书申领审核与发放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最后一科考试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
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应持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免试材料原件,至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