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个人如果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如果兼职个人与其兼职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那么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需要在次月十五日内,将当月两处或多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