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试大纲取消了原大纲第四篇,将相关法律制度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统一成篇,各篇的内容都有增加和删减。特别是民商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所在篇的内容有所调整。在民商法部分主要增加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在第三篇除增加“监察法律制度”外,在刑法部分增加了“贿赂犯罪”内容,在刑诉法部分删除了“证据”“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内容,增加了“刑事审判”“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内容。

2018年2019年变化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无实质性变化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十四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六章 民法总论第七章 民法基本内容
一、民法概述
(一)了解民法的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法基础
(一)了解民法及其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特征
(四)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五)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原第六章“一、民法概述”和“二、民事法律关系”合并成“一、民法基础”,删除“(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其他顺延
第七章   物权法第七章   物权法无实质性变化
第八章   债法第九章 债权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新增章节
一、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一)熟悉婚姻家庭法基础
(二)熟悉亲属制度
(三)掌握婚姻制度
(四)掌握家庭关系
新增章节
二、继承法律制度
(一)熟悉继承法基础
(二)掌握法定继承
(三)掌握遗嘱继承
(四)掌握遗产的处理
新增章节
第九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基础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删除“(三)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新增“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则
(一)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二、合伙企业法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
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基础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熟悉合伙企业的一般法律规则
二、合伙企业的种类
(一)掌握普通合伙企业
(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清算
新增“(二)熟悉合伙企业的一般法律规则”删除“(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新增“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掌握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清算”
第十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概述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熟悉公司能力
(三)掌握公司章程
(四)熟悉公司独立法人地位
一、公司法基础
(一)了解公司类型
(二)了解公司能力
(三)熟悉公司章程
(四)掌握公司资本
(五)熟悉公司法人地位
新增“(四)掌握公司资本”
第十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公司基本制度
(一)掌握公司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四)掌握股东诉讼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 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三、有限责任公司
(一)熟悉公司设立
(二)掌握组织机构
(三)熟悉特殊形式
(四)熟悉股东资格与股权转让
四、股份有限公司
(一)熟悉公司设立
(二)掌握组织机构
(三)熟悉股份转让
二、公司设立
(一)掌握公司设立方式
(二)掌握公司设立条件
(三)掌握公司设立责任
三、公司股东
(一)掌握股东出资
(二)掌握股东权利
(三)掌握股东资格
(四)掌握股东诉讼
四、公司运行
(一)掌握公司组织机构
(二)熟悉公司特殊形式
(三)熟悉股权与股份转让
(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五)了解公司财务会计
(六)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删除“二、公司基本制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二、公司设立
”“三、公司股东
”“四、公司运行
第十一章 破产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破产法律制度
一、破产概述
(一)了解破产及破产法
(二)掌握破产原因
一、破产法基础
(一)熟悉破产原因
(二)了解破产案件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
删除“(一)了解破产及破产法”,新增“(二)了解破产案件管辖
(三)了解破产管理人”破产原因由“掌握”变为“熟悉
二、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一)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二)掌握破产案件的申请
(三)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四)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案件申请
(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二、破产申请与受理
(一)掌握破产案件申请
(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
三、管理人制度
(一)了解管理人的种类及任职条件
(二)熟悉管理人的确定与更换
(三)熟悉管理人的职责及报酬
删除“三、管理人制度”
第十一章 破产法律制度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
五、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
(三)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四、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
(二)掌握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删除“(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范围与认定
(二)掌握涉及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撤销与无效
(三)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新增“(一)掌握债务人财产
(二)掌握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六、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掌握追回权
(二)掌握取回权
(三)掌握抵销权
删除“六、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一)掌握追回权
(二)掌握取回权
(三)掌握抵销权”
八、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熟悉破产宣告
(二)了解破产清算
(三)了解破产终结
六、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掌握破产宣告
(二)掌握破产清算
(三)了解破产终结
破产宣告 由熟悉改到掌握;破产清算由了解改到掌握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电子商务法基础
(一)了解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二)熟悉我国电子商务法立法
二、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
(一)掌握电子商务主体种类
(二)熟悉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
三、电子商务法几项基本制度
(一)掌握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二)掌握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三)掌握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四)电子商务税收法律
新增章节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法基础
(一)了解社会保险法的特征和功能
(二)熟悉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社会保险法律关系
二、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掌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三)掌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一)掌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掌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新增章节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四、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一)了解工伤保险内容
(二)掌握工伤保险的基本规则
五、失业保险
(一)了解失业保险内容
(二)掌握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则
六、生育保险
(一)了解生育保险内容
(二)掌握生育保险的一般规则
新增章节
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无实质性变化
第十二章 刑法基础
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
原来十二章十三章合并成十八章
原来十二章十三章合并成十八章
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了解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了解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了解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了解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删除“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编入“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六、渎职罪”,新增“五、贿赂犯罪”
第十二章 刑法基础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原来十二章十三章合并成十八章
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五、贿赂犯罪
(一)熟悉行贿罪
(二)熟悉受贿罪
(三)了解介绍贿赂罪
六、渎职罪
(一)熟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删除“第十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编入“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四、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六、渎职罪”,新增“五、贿赂犯罪”
第十六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删除“(二)熟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事诉讼有关制度
(一) 掌握辩护
(二) 熟悉代理
(三) 掌握强制措施
四、证据
(一)了解刑事诉讼证据
(二)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三)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判断
(四)熟悉非法证据及排除
辩护
(二)熟悉代理
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六)了解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与解除
新增“三、强制措施
(一)熟悉拘传
(二)熟悉取保候审
(三)熟悉监视居住
(四)熟悉拘留
(五)熟悉逮捕
(六)了解强制措施的撤销、变更与解除”
删除“四、证据”
第十六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五、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掌握立案
(二)掌握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四、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了解立案
(二)熟悉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立案由了解变为掌握,侦查由熟悉变为掌握
2018年2019年变化
第二十章 监察法律制度
一、监察法基础
(一)了解监察及监察法
(二)了解监察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二、监察机关和监察范围
(一)掌握监察机关
(二)掌握监察范围
三、监察权限及监察程序
(一)掌握监察权限
(二)熟悉监察程序
(三)了解监察保障
四、熟悉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新增章节

其他科目大纲解读: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纲变化解读
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考纲变化解读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纲变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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