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纳税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进行查验,检查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办理路径【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旧】

3.办理流程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勾选需要验旧的发票种类,点击【生成验旧信息】,确认验旧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示是否确认验旧,点击【确定】,验旧成功即可。

(2)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办理进度:【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理环节为已验旧,即该项业务办结完成。
来源:海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