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筹划原则是保证税务筹划工作胜利进行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做好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这些原则包括:

(一)依法进行筹划。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筹划。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是税收、财务、会计、金融、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常见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如设在西部地区的企业可以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设在东北的企业可以利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设在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可以利用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中小企业可以利用中小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筹划,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有关高新技术的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等。

(二)不违法进行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利用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漏洞进行税务筹划。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是西文发达国家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手法。立法机构及政府部门在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时并没有发现漏洞在哪里,但是,企业进行不违法的税务筹划后,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机构也就发现了漏洞之所在,并加以修订和完善。因此,不违法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作用是促使立法机构和政府部门完善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目前我国政府不鼓励也不反对企业进行不违法的税务筹划,企业实际上可以这么做。

(三)讲究成本效益。讲究成本效益是经济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在税务筹划工作中讲究成本效益是指应考虑筹划的成本及效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效益大于为此而发生的成本就应进行筹划,否则就没有必要进行筹划。在企业设置税务筹划机构或岗位的情况下,配备的人员越多,成本就越大,与此同时,筹划的质量和效果可能会好一些。但是,这并不表明筹划人员越多越好,因为筹划产生的效益不一定能弥补所发生的成本。在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进行税务代理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代理费用与代理成果的关系,只有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情况下,企业才应实施税务代理。

(四)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与时俱进进行筹划是指企业随着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相应调整税务筹划的方式、方法。如果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了,企业仍然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筹划,可能造成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例如,自2006年4月1日起,我国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此时企业对消费税的筹划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为了做到与时俱进进行筹划,企业必须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情况。

二、企业税务筹划应运用的方法

税务筹划方法是为实现税务筹划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筹划方法。目前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中应运用下列筹划方法:

(一)事前筹划与事后筹划相结合

事前筹划是指在企业经营行为发生之前进行的筹划。事前筹划是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收法规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会制度等,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事前筹划包括在组建过程中对企业组织形式、注册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投资时间的选择,在经济合同签订前对交货数量、时间、地点、结算方式的选择,集团企业内部转移价格的确定,销售方式的选择等。事后筹划是指在企业经营行为发生之后进行的筹划。在税收活动中,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费用分摊期限的选择、利润分配方案的选择等属于事后筹划的范畴。事前筹划与事后筹划都能为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因此应结合使用。

(二)自行筹划与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筹划相结合

自行筹划是指由企业内部的有关人员自行进行的筹划。由于财会人员是企业的办税员,他们要进行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办理纳税申报等,财会人员通常比其他管理人员更熟悉税收法规知识,因此,自行筹划应以财会人员为主,同时,其他人员如果具有税收知识的专长也应吸纳到筹划队伍中来。自行筹划不只是财会机构及财会人员的事情,而是事关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事情,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才行。委托税务代理机构筹划是指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的筹划。企业应慎重选择税务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三)重点筹划与全面筹划相结合

重点筹划是指针对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进行的筹划。企业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一般占其缴纳税金总额的80%以上,这些税种一般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土地增值税等。对于重点筹划的税种,企业应加大筹划成本,以期取得更大的筹划效果。全面筹划是指在重点筹划的基础上,对次要税种进行的筹划。虽然次要税种所占税额的比重不大,但是企业也不忽视这些税种,因为如果能筹划得好,还是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