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根据苏财税[2019]25号,江苏的定额标准是每人每年9000元。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但在实务中如何申报呢,现在以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为例,为你详述各税种申报要点
一、企业退役士兵采集
在“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模块采集相关信息
点击进入采集模块
点击“增行”,填写姓名等信息,如果人数较多,可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
二、增值税扣减实务(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1、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点“增加一行”,再选择减税代码“0001011814”,本期发生额按上面的计算公式计算填写,实际抵减额按应缴税金与可抵减额低的填写,本期抵减不了的,可以结转以后期抵减。
2、抵减数填入增值税申报主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三、城建、教附扣减实务
城建税优惠代码:0007011804
教育费附加优惠代码:0061011804
地方教育附加优惠代码:0099011802
三个税种同一个申报表,抵减额直接填在减免额里
四、企业所得税扣减实务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1、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31行
先填附表,再填主表
2、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第26行
来源:税哥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