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本章重点
(一)企业所得税
1.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规定;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1)权益性投资资产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3)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2.收入方面
(1)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掌握视同销售的规定;收入确认的条件、时间和金额;
(2)做题时一定要注意哪些需要调账,哪些需要做纳税调整;
(3)综合题常考的内容:
收入不入账(必考)、推迟收入入账时间、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试运行收入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投资收益、对外投资收回或转让收益、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3.扣除方面
(1)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一定要注意哪些需要调账,哪些需要做纳税调整);
(2)允许扣除的项目:工资及三项费用(尤其是福利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借款费用,汇兑损失,业务招待费(必考),佣金和手续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专项资金,保险费用、租赁费、资产损失等
(3)不得扣除的项目:未经核定的准备金;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
(4)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税金。
4.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注意房屋建筑物改扩建支出的税务处理;
5.税收优惠:加计扣除、投资抵免、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转让所得;
6.应纳税所得额
(1)亏损弥补;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税所得审核;
(3)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剩余资产=清算前所有者权益+清算新增净利润
7.长期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阶段、持有阶段、处置阶段;
8.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
9.应纳税额: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投资抵免;
10.纳税申报表:主表的架构、主附表的关系,重点行次的填写。
(二)特别纳税调整
1.熟悉关联关系的8种情形
2.熟悉企业需要保存、报送的同期资料,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3.熟悉转让定价的5种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熟悉这5种方法的概念,能够加以区分
4.熟悉转让定价调查的重点企业范围、相应时间的规定
5.熟悉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企业范围,预约定价安排的6个阶段以及相应时间的规定
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安排和监控执行
6.熟悉成本分摊协议的税务处理以及何种情况下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4)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20年。
7.熟悉受控外国企业的范围以及纳税调整的方法,免于调整的情形
(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2)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3)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8.熟悉资本弱化的标准以及如何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
9.熟悉一般反避税的措施
10.熟悉关联方调整的规定以及加收利息的规定
(三)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的规定(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及纳税义务;
2.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应税项目适用范围;
3.熟悉税收优惠;
4.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审核,重点项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尤其是股东的各项所得、高管人员的各项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企业年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离职补偿、股息红利所得、捐赠扣除、税后收入转税前收入等如何计算纳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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