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复业登记

设定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

申请条件

办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办理材料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市局及区县国税分局地址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工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