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新《公司法》明确有限责任公司限期认缴制,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制。对于注册资本,需要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计税依据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税率为万分之二点五。
例如:
A企业按年申报营业账簿。2023年1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成立初期实缴200万元(其中资本公积0元,实收资本200万)。
新《公司法》施行后,企业于2024年实缴到账100万元。至2024年底,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到位(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0元)。则企业2023年及2024年营业账簿计税依据分别为:
2023年:200万元
2024年:100万元
注册资本印花税如何申报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方的“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后先点击按期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期申报税源,填写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在税源采集页面点击右上角【提交税源信息】,再点击跳转申报,可根据默认需要或手工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后勾选印花税,最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即可。
温馨提示:
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应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无需到税务机关进行减免税备案。
注册资本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份的股本总额。它不仅是公司运营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公司实力和信用的标尺,对于公司获取融资、参与市场竞争及承担债务责任具有重要影响。
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缴规则之三年过渡期:
新《公司法》修订之后,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了5年的认缴期限规则,既适用于新《公司法》施行后设立的公司,也适用于新《公司法》施行前的公司。目前针对202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即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之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调整至五年内并在调整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过渡期内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