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相关热点问答
1.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什么金额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二)的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第六条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纳税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应该何时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二)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3.纳税人转让其未全额实缴出资的股权份额,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四)的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因此,纳税人应在合同中列明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
4.个人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减半征收优惠?
答: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
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不纳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减征范围。
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的具体情形规定:
1.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2.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3.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是转让方与受让方,是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要缴印花税。被转让股权的企业不属于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缴纳的案例分析
案例:李华在一家创新型科技企业担任核心技术人员,随着公司战略调整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公司决定对部分股权进行优化配置。李华由于个人职业规划的转变以及资金需求等多方面考虑,决定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出让给公司。双方在经过深入沟通和专业评估后,于2024年10月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李华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案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因此,李华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需要按照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那李华该怎么申报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签订合同协议的日期。
李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符合按次计征的条件,应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十五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并缴纳税款。
如果李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应该何时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二)的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概述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颁布,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从1988年开始已经实施了三十三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就将退出了税法的历史舞台。
印花税税目包括合同(指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等四大类税目,17个明细税目。《印花税法》较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删除了后者中列举的“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的规定。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合同(指书面合同),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最新印花税税收优惠:
对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